导 师:
刘星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自认是民事诉讼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对此都有较为完善的规定。相比之下,我国有关自认的规定不仅过于粗陋,而且可操作性不强,故在实践中未能发挥其应有的程序功能。本文采用比较研究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结合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践,对自认的定义与属性、自认的构成、自认的效力等问题做些粗浅的探讨,并提出关于我国民事诉讼中自认制度的构建设想。
关 键 词:
民事诉讼
自认制度
司法实践
立法构想
分 类 号:
[D925.1]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