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李挚萍
学科专业: C0107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实施的一项环境保护行政收费制度。二十多年来,随着排污收费制度的的不断完善,其性质已转变为一种“准税收”性质的行政收费。在这种形式与本质相矛盾的情况下,加上作为“费”的形式存在而带来的种种弊端,使排污收费制度的整体效果不尽人意,因此,实现排污收费制度向排污税法律制度转变既是理性的制度选择,也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控机制,摆脱当前排污收费制度现实困境的出路。<br> 本文分四个部分对我国排污费改税问题进行研究分析。<br> 第一部分在简述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以及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对排污收费制度进行了特性分析,指出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准排污税”。<br> 第二部分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对我国排污费改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排污税是重要的间接经济干预手段,它比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更理性、更规范、更符合宏观调控的目的,而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正处于复杂的现实困境之中,实现排污费改税既有理论与实践的必要性,也有现实可行性,是摆脱排污收费制度现实困境的出路。<br> 第三部分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排污税制度基本设想,着重分析和探讨了排污税制度的立法原则、课税要素、税收优惠和征管体制等相关问题。<br> 第四部分结合当前实施排污费改税的现实难题提出了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和完善排污税征管方式的设想,并对排污税实施过程中需要采取的配套措施提出若干建议。
分 类 号: [F812.42]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