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石玉平
学科专业: C0203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摘 要: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世界范围的公民参与运动不断发展,“强势民主”,“公民治理”的要求和呼声与日俱增。在行政领域,无论是行政管理者和还是行政学家,对公民参与行动的任何回避和无视的态度都是不现实的。<br> 本文以公民参与行政决策过程这一具有现实意义的话题为研究对象,指出公民参与行政决策过程就是公民出于维护自身利益或公共利益的考虑,在认同现有政治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合法、理性、有序和适度的途径,参与行政决策的活动,它是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参与形态。<br> 文章认为,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过程,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左右行政主体的最后决策。但是,公民参与行政决策是社会主义民主本质的必然要求,是公民利益表达与实现的必然要求,也是民主行政的必然要求。<br> 文章认为,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在中国是可行的。在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和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内在统一的。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可以使民意得到充分而直接的表达,是防止行政决策专断和行政首长名义上负“责”,实质上负不了“责”现象的必不可少的保证。而且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br> 最后,针对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在现实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文章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积极推进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创新,提高公民对行政决策的参与意识,拓宽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渠道等。
分 类 号: [D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