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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元杂剧家庭纠纷剧研究

导  师: 李静

学科专业: E0105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摘  要: 在元代杂剧中,有一部分作品集中表现了家庭的矛盾纠葛,这些作品相比其他题材的剧作更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普罗大众的生活状况,并且通过对各种家庭纠纷的展现,表达了作家对社会问题的深刻思考。这部分以家庭或家族内部成员、或虽无血缘关系但担任亲人角色的养亲为主要人物,以表现家庭或家族内部矛盾为主要情节的元代杂剧作品,本文将之定义为“元杂剧家庭纠纷剧”,一共包括了35个剧作。<br>  根据作品中所展现的不同矛盾,本文将元杂剧家庭纠纷剧划分为两大类型:表现情理矛盾的作品以及表现情欲冲突的作品。<br>  表现情理矛盾的作品可分为展现亲情与法理的矛盾、亲情与伦理的矛盾以及亲情与公理的矛盾三个类别。第一类作品展现了庇护亲情与维护法理公正之间的矛盾,传达了舍家为国的忠义精神。第二类作品是关于家庭成员由于对家庭伦理存在不同理解而引发的家庭纠纷,大致可分为三个小类:小辈忍让、长幼抗衡以及亲慈子孝。这些作品传达了宣扬封建孝道、揭露家长专制的弊病以及主张以发自真心的亲情来融化长幼壁垒等思想。第三类作品是关于亲情与社会公理的矛盾,集中表现出对婚姻问题的思考,主要体现在择偶观和婚姻观等方面。前一方面传达出肯定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后一方面则表达了对多妻制的质疑和对一夫一妻制的礼赞。<br>  表现情欲冲突的作品分为两类:展现亲情与色欲的冲突以及亲情与利欲的冲突。前一类作品中,有表现红杏出墙导致破家的,也有表现戏妇遭惩的,这类剧作强调婚姻稳固的重要性以及对男尊女卑伦理纲常的维护。后一类作品又可分为三个小类:财嗣纠纷、家财传承以及穷达迥异。表现财嗣纠纷的剧作体现了支持以伦理道德为先,摒弃个人私欲的思想观念。表现家财传承的剧作表达了以勤恳踏实、取之有道的方式来纠正极端财富观的思想。表现穷达迥异的剧作又可分为表现穷达遭际之迥异以及表现穷达心态之迥异两种。前一种通过展现家庭成员在显达前后遭遇了趋炎附势亲人的不同对待,抨击了对功名利禄的渴望扭曲了正常的人伦情感。第二种通过展现先微后显的家庭成员为了摆脱低下的出身而抛弃一直对其支持的亲人,批判了文人的负心行为,否定了为利欲而损害亲情的做法。<br>  元杂剧家庭纠纷剧包含了时代的多元观念以及当时作家独有的文人心态两大因素。元代特殊的社会环境使旧有的传统规范和新生的个人觉醒都体现在元杂剧家庭纠纷剧中。传统的规范主要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元杂剧家庭纠纷剧里对传统规范的继承表现在4个方面,分别是(1)洁身自好,忠于婚姻;(2)感恩亲长,孝悌回报;(3)合义生财,合理消费;(4)忠君报主,舍家为国。而个人的觉醒则主要来源于市民阶层的民间意识,在作品中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1)肯定爱情对于婚姻的价值,维护婚姻的神圣与纯洁;(2)质疑亲长为纲,坦露家长专制不合理之处。作家的心态也对元杂剧家庭纠纷剧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文人身份的陡降使其在作品里抒发怨愤和憧憬理想,具体表现为批判对文人的鄙薄,呼唤回归尊崇文人的传统,以及憧憬强大女性的守护和帮助,希冀摆脱穷困重获尊重。<br>  元杂剧家庭纠纷剧对于元代戏曲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元代戏曲“俗”特征的重要体现,同时也丰富了元代戏曲的思想层次。在中国古代家庭叙事文学史中,元杂剧家庭纠纷剧继承了前代作品的优长之处,并发展和丰富了对家庭的关注层面和对家庭的展现情况,使作品的思想性和影响力都较前代的作品有所提高。而后世的家庭叙事文学则继承了元杂剧家庭纠纷剧中关注普通人的家庭生活以及以家庭写社会的特点,并将之发扬光大。由此可见,元杂剧家庭纠纷剧在中国古代家庭叙事文学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关 键 词: 元杂剧 家庭纠纷 多元观念 文人心态

分 类 号: [I207.3]

领  域: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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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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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机构 暨南大学文学院中国文化史籍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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