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王红一
学科专业: C0107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我国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的保护较之以往有了巨大的飞跃,其中重点明确了对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未替劳动者缴纳社保方面的惩处措施,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规定仅只保护全日制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并不保护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而事实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结构的不断升级,第三产业也在新形势下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其中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其用工成本低廉、工作时间灵活而被日渐广泛地运用于第三产业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和采用这一用工形式。然而由于我国劳动立法方面的预见性和实操性不足,非全日制这一制度的运用和监管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漏洞,以致部分不法企业利用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制度方面的漏洞变相侵害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不但会削弱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影响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推行,也会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有必要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权利保障进行研究,建立更完善的法律制度,更好地维护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使非全日制用工制度更好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大力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br> 本文由非全日制法律制度的创设入手,对比不同用工劳动者的权利内容,再通过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非全日制劳动争议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我国非全日制劳动者权利受侵现状,继而从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在我国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沿革、立法技术发展、以及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运作机制几方面分析并阐述了非全日制劳动者权利缺失的原因,最后,借鉴国外保障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对保障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法律规制思路并从立法、执法、守法三个层面论述保障非全日制劳动者权利的具体措施。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争议案件,详细阐述了如何从法律层面保障非全日制劳动者权利的具体法律措施,希望本文能为推进非全日制劳动者权利法律保障这一课题做出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关 键 词: 劳动合同法 非全日制用工制度 权利保障 立法完善
分 类 号: [D9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