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韩良
学科专业: C0105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南开大学
摘 要: 诚信原则作为民事活动所遵循的基本准则,其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讲究信用,恪守诺言,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从而在民法领域被奉为“帝王原则”。保险领域,由于保险各方当事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极易产生道德风险的特性,从而使保险合同对于诚信的要求远远大于其他合同。故而,各国的理论和实践均认为商业保险合同应遵循所谓的“最大诚信原则”。<br>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其既具有同商业保险所一致的保险共性,又具有其作为社会基本保障制度的保险个性。而由于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所面临的政府投入不足、以药养医、监管制度不力等一系列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也始终未能充分发挥出其社会保障的全部职能。“看病难、看病贵”仍然是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突出社会问题,并被写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br> 本文针对当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的上述种种问题,通过对社会医疗保险中“最大诚信原则”的作用、表现及相关制度的完善进行分析,强调了“最大诚信原则”对完善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br> 第一部分阐述了“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渊源、概念、内涵以及其在商业保险领域的主要功能。并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与商业保险的比较,分析了社会医疗保险领域所面临的各种道德风险,从而说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确立“最大诚信原则”的必要性。<br> 第二部分通过对参保人、用人单位、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四方的告知及说明义务的分析,阐述了“最大诚信原则”在社会医疗保险领域的主要表现,说明了“最大诚信原则”已成为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的重要行为准则。<br> 第三部分通过对社会医疗保险参与各方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所引发的法律后果的分析,阐述了我国社会医疗保险领域中“最大诚信原则”的相关法律制度架构,进而说明了“最大诚信原则”对完善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其健康发展的现实意义。<br> 第四部分针对我国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架构下,如何进一步确立并提升“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地位进行了相应的思考。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保险立法、增强对违反“最大诚信原则”行为的法律惩处力度、完善监管体系等法律制度方面的建议。
关 键 词: 社会医疗保险 最大诚信原则 立法完善 适用范围
分 类 号: [D922.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