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马栩生
学科专业: C0105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摘 要: 过错是传统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作为一古老的法律概念,它来源于古罗马法,勃兴在资产阶级初期大陆法系。在近代以来,传统侵权法体系中的主观过错理论受到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作为侵权行为和危险性侵权行为等新兴领域的挑战而有没落之势。在立法技术层面上考察,传统的过错理论,即主观过错理论仍旧在直接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等领域具备其特有的阻喝、惩戒功能;而新兴的客观过错理论为诸多国家所采纳,并继而发展出注意义务理论和一般安全保障义务等以客观过错为核心的侵权法制度。本文籍由过错这一论题,旨在回答以下几个问题:(1)阐明主观过错理论和客观过错理论之间的差异及其差异对侵权法具体制度的影响;(2)倡导客观过错理论的一般安全注意义务制度如何与传统侵权法逻辑推演相融合;(3)不同性质的过错要件在侵权法中应适用双阶违法性理论的违法性要件;(4)一般情形下判断客观过错的注意义务理论应如何操作。本文分为四章和结论五个部分,其内容分别为:<br> 第一章比较侵权法过错要件在不同历史、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各种涵义,特别是其在罗马法时代、大陆法系中的德国民法及法国民法对于过错要件的不同解读,英美法系对于过错一词的具体定义等。在此基础上,本章探讨了过错性质理论在历史上的趋势走向,及哲学思潮、社会经济状况对于过错性质理论变化的内在影响力。<br> 第二章阐明两个主要的关于过错性质理论,即主观过错和客观过错理论各自的理论观点及其优缺点。同时从客观过错理论的角度评价客观过错给传统侵权法带来的冲击和发展,再从主观过错理论之角度探讨主观过错理论在现代侵权法的生存空间所在,从而引入双阶违法性的侵权行为构成要件逻辑模式,来解决两种不同性质的过错理论如何融合于统一的侵权法的问题。<br> 第三章剖析侵权行为的违法性要件内涵的变化对于过错性质变迁的影响,并指出两种主要的违法性理论,即结果不法说与行为不法说各自的差异、优点和弊端。在此基础上,介绍折衷主义的双阶违法性理论的主要观点及在其理论支持下的侵权行为构成逻辑推演,并提出双阶违法性理论在我国侵权行为法的发展可能性及前景。<br> 第四章详述判断过错存在的标准,注意义务理论。本章主要借鉴了英美法系关于注意义务的理论和判例,从两个逻辑层面出发,即注意义务的确立和注意义务的违反来展开论述,并介绍和论述了注意义务理论在现实案件中从哪些具体的标准来判断客观性质的过错的存在。
关 键 词: 侵权行为 法律制度 客观过错问题 双阶违法性理论
分 类 号: [D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