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任强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本文通过对我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三代检察官群体的代际分析,发现经过32年的发展,在2011年这个时间节点,第一代检察官已经全面退场,第二代检察官占据检察场域中心,第三代检察官持续登场并且不断壮大,第二代检察官与第三代检察官之间处于代际更替的状态,而第二代检察官大部分已经具有二十多年的检察职业生涯,职业化程度初具规模,第三代检察官则大部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及具有较为完整的学院教育背景,更加是检察官职业化的希望所在,因此两代检察官代际更替的过程,亦即是检察官群体开始全面走向职业共同体的过程。在这过程中,笔者认为,检察官群体内部和外部的心理认同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宣誓、职业理念教育、检察文化传统的生成和发展等,实现价值认同,才能够建构起理念共同体;只有解决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多重角色集于一身和检察官身份公务员化等问题,重建检察官职务序列,实现身份认同,才能够建构起角色共同体;只有解决好人事管理地方化、检察官保障机制和制约机制等问题,推动检察一体化进程,实现团体认同,才能够建构起利益共同体。而只有理念共同体、角色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三者的建构都得以实现,检察官职业共同体的建构与发展才有现实的可能。而对此进行探讨,对于推进检察官职业化进程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分 类 号: [D926.3]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