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谢石松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随着《京都议定书》对中国2012年之后不排除强制减排政策的出台,中国建设碳排放市场,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的任务便提上日程。<br> 在中国进行碳排放权交易,是中国政治、经济和环境发展的要求,该要求已于2010年10月28口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通过并记载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br>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在中国建立具有可行性。中国具备了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政策支持、技术能力、法律支持、经济刺激以及实践经验。<br> 然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在中国的建立仍然有许多需要关注的地方。一方面基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还须特别注意完善交易规则、合理配置碳排放权、对排放权抓大放小、对违规排放和违规交易进行处罚、设立碳排放权交易帐户、与国外市场“有来有往”以及实现由碳排放指标供过于求到供不应求的转变;另一方面,在借鉴国外经验时,须注意加大对大企业的约束、杜绝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腐败以及控制碳排放指标定价的不确定性。
分 类 号: [D92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