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蔡彦敏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随着现代商品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在消费者领域发生的消费者公共利益受侵害的案件与日剧增,而我国的现行立法对消费者公共利益保护不足。我国传统诉讼法的原告资格、诉讼费用以及举证责任等都成为消费者为维护公共利益通往司法救济的道路上的巨大障碍。法律与社会发展严重不协调的现状引起了法律实务界与理论界的关注,在我国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成为了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本文意在通过对我国立法现状的考察,探讨在我国设立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比较借鉴先进的消费者公益诉讼立法,对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提出有效建议。<br>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从“构建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和“我国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三个方面来分析与阐述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br> 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问题,在探讨公共利益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进而揭示消费者公共利益的特点,从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现状、我国立法对消费者公共利益保护不足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公益诉讼障碍等方面分析了构建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从我国的法制环境以及对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务准备方面分析了构建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可行性。<br> 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消费者公益诉讼的比较分析,主要介绍了美国的集团诉讼、德国的团体诉讼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消费者公益诉讼模式,在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构建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启示与借鉴。<br> 第三部分,提出构建我国消费者公益诉讼的立法建议。首先探讨消费者公益诉讼的立法体例,将公益诉讼提起主体作为分类标准,构建了消费者团体、消费者个人以及检察机关的消费者公益诉讼模式,并对每种模式确立了不同的诉讼程序。
关 键 词: 民事诉讼法 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 司法救济 立法模式
分 类 号: [D9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