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慕亚平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社区矫正源于西方国家,并且在西方许多国家经历了较长时期实践,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作为一种人道、有效、经济的司法制度,目前已经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和认可,是国际行刑社会化趋势的主要体现。2003年7月10日,“两院两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北京、上海、天津等为首批社区矫正试点6省(市),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试点过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由于社区矫正在我国属于新事物,其立法和理论建构缺乏,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尚处于感性的探索研究阶段。作为一种在国外已成熟的行刑制度和矫正措施,社区矫正移植到我国,将面临着如何适应我国现有环境、如何在我国得到良好发展,以及如何建立起符合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理性运行等等一系列问题。<br> 本文从社区矫正的概念入手,分析其特征和性质,通过介绍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社区矫正方面的实践与发展,论证我国建立社区矫正制度的必要性,同时,围绕我国的试点工作,分析其在我国的实践现状和存在问题,最后着重就如何构建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进行研究探讨,并提出笔者的构想与建议。本文由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组成。正文分四章,一、社区矫正概念、特征及实践;二、我国建立社区矫正制度的必要性;三、我国社区矫正试点情况与存在问题;四、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分 类 号: [D920.0]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