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王红一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现代公司法上一项重要的监督制衡机制,至今已发展了150余年。该制度对于维护公司利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活动的监督,以及确保公司健全运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于2005年在新《公司法》中引进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为少数股东提供了对抗公司内部人滥权的司法途径。然而,新《公司法》中有关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比较简单,司法实务中仍有许多细节缺乏法律依据,施行5年多来可能并未达到当初期望的立法目的。为此,本文为完善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br> 全文除引言及结论外,共分为六部分:<br> 第一部分:介绍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现状。简要描述了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特征和功能等背景知识,分析了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的立法、司法现状,强调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必须注重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br> 第二至六部分:分别从原告资格、前置程序、诉讼费用、诉讼担保以及举证责任的角度,介绍国外股东代表诉讼相关立法例,对比分析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实体和程序规定存在的不足,结合中国现实经济条件和公司治理现状,从保护少数股东权益出发,提出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建言。
分 类 号: [D922.2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