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国臻
学科专业: C0107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企业法律风险,是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法律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br>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理论在欧美逐步形成。八十年代以后,不少发展迅速但忽视风险管理的企业纷纷暴露出一些长期潜伏的问题,并引发了难以挽回的危机,最终导致企业破产。为了加强企业风险管理能力,近年来,世界上包括主要工业国家在内的30多个国家颁布了对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的立法或国家风险管理标准。2003年,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建设,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br> 本文目的是通过界定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和特征,分析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策略与方法,以提升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三个部分,3万8千多字。<br> 第一部分,界定企业法律风险,分析了企业法律风险的特征,并回顾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历史沿革。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现状。第三部分,提出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框架:企业法律风险之管理机构建制——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与控制机制和企业法律风险补救机制;并对其构建方法和运作进行了详细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