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贾雪池
学科专业: C0109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哈尔滨工业大学
摘 要: 自人类将第一颗人造卫星和第一位宇航员送入外层空间以来,空间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空间活动加深了人类对太空的了解,但同时也产生了显而易见的负面影响,不断增加的空间碎片严重污染了外层空间环境。美国、俄罗斯、中国等主要空间大国以惊人的速度在外空制造的空间碎片,聚集在近地球轨道区域,对人类外空活动造成严重威胁,空间碎片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运用规范分析法以及比较分析法评析规制空间碎片的法律制度,包括国际空间法律制度和主要空间大国的国内法律制度,重点研究其积极方面与不足,并提出完善的建议。<br> 从美国、俄罗斯、中国等主要空间大国的国内立法来看,上述国家均制定了保护外空环境的法律制度,这对完善治理空间碎片的国际法律体系起到了促进作用。这些制度规定了治理空间碎片的具体措施,同时规定应该预防产生新的空间碎片。在美国、俄罗斯的相关制度中都没有规定具体的空间碎片减缓措施,也没有明确空间碎片的概念。但是两国空间法律制度都体现了预防空间碎片产生的内在要求。从技术角度看,美国和俄罗斯都规定了空间碎片的减缓标准。中国意识到这类标准对治理空间碎片问题的积极性,由中国国家航天局制定并颁布了《2006至2020年空间碎片行动计划发展纲要》。与俄美两国相比,中国空间法律规范处于缺位的状态,还没有制定国家空间法。现有的规定都是部分规章,效力低于法律。<br> 从现有的国际空间立法来看,国际组织已经对空间碎片进行研究并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法律规制措施。联合国制定的五个外空条约是调整国际空间活动的基础规范,为规制空间碎片问题提供了法律框架。空间碎片的不断增加迫使国际组织需要尽快完善相关的制度,治理空间碎片保护外空环境。具体而言,首先要制订规制空间碎片的国际公约。其次,为了治理空间碎片应对现有的外空环境保护公约进行修订。最后,在实践过程中,应当明确国际空间碎片管理机构的职能,并构建治理空间碎片的国际合作新模式。
关 键 词: 国际法 空间碎片 环境保护 管理机构 合作模式
分 类 号: [D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