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王世进
学科专业: C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江西理工大学
摘 要: 农业在各个国家都处于基础性的地位,而农用地的土壤状况决定着农业这一重要产业的发展状态。但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资源的开发,工业排污以及其他各类污染因素,农用地由点至面大量被污染,农用地的污染又给人体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农用地土壤污染成为世界性难题。随着社会的进步,有些国家渐渐从工业迷信中回过神来,着力进行农业治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功实现了工业和农业的协调,实现了污染型社会向清洁型社会的转变。<br> 日本就是这种成功国家的典型代表,同时也是较早关注农用地土壤环境问题、在农用地土壤保护方面进行立法的国家。但日本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制度的产生,整个过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1970年12月25日,日本颁布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并在社会高涨的呼声下,于2002年制定了《土壤污染对策法》,把对农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其中,构建了农用地土壤污染完整的法律体系。<br> 日本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各项制度的实施,使日本“四大公害”中仅有土壤污染没有立法的状况成为历史。从此,日本的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呈现出新的阶段特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走上了一个新的高阶。它大大促进了日本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对日本土地污染问题的改善和农用地土壤污染整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防治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与其他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日本的土壤污染状况更为严重,法律制度确立的也晚些,其吸收美国、英国等国家的治污经验,以土壤公害为契机,开始了相关立法,并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举成为同类国家中农用地污染防治的典型。其针对农用地建立的污染防治制度具有代表意义,为其他国家土地污染防治立法起�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