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杨萌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人民警察执法权是一种以控制社会治安秩序和保护公民权利为目的,带有暴力性质的行政权力,其种类繁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暴力抗法和暴力袭警行为愈演愈烈,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屡遭侵犯,不仅对人民警察的人格权、健康权乃至生命权造成直接的危害,更是对公安机关乃至国家执法权威的藐视和亵渎。但在当前强调执法监督和执法对象保护的大环境下,警察的受伤和牺牲并未得到社会的理解和认同。如何确保人民警察执法权的充分实现,已成为社会各界尤其是公安机关内部的热点问题之一。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初步构筑起了公安法律规范体系,但线条粗、可操作性不强,这种保护力度相对于人民警察执法权受侵害的程度来说是不够的,需要得到国家和社会更多的关注和思考,把保护的需求落到实处。除前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人民警察执法权的理论基础,概括介绍了人民警察及其执法权的内涵和外延,警察执法权的特点、与警察个人权利的关系等,对人民警察执法权有了总体的认识和把握。第二部分探究了人民警察执法权法律保障的必要性。实际执法工作中,阻挠执法、暴力袭警、不实举报、滥用执法权、执法环境日趋恶化等现象不断加重对警察执法权的侵害,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但根本问题出在我国保护人民警察执法权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此基础上,从权力义务对等,维护执法权威、实现执法目的,加强队伍建设的要求出发,阐述了保护人民警察执法权的重要意义。第三部分对境外美、日、法、新等国警察执法权保障相关立法作了研究考察,总结提取先进国家执法理念、执法模式的共性,为下一步完善我国警察执法权的法律方式和途径提供参考和借鉴。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警察执法权法律保障的对策思路。立足我国现实状况,针对人民警察行使执法权前、中、后三个不同阶段,分别提出明确执法权限、强化执法指引、提高违法成本、规范申诉途径的法律保障对策,以最终实现对人民警察执法权的有效保护,从而不断完善我国人民警察执法权益保障法律体系。
分 类 号: [D9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