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朱晔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摘 要: 上市公司委托书是伴随公司发展和公司控制权争夺而产生的一把“双刃剑”。如规制得当,可以调动股东参与运营公司的积极性,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障公司高管忠实谨慎地负责本职工作,降低公司收购成本,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如规制不当,则可能会成为公司低效无能管理者自我延续的方式,沦为外部股东和控制股东个人争利的工具,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持续,损害股东合法利益。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制度在世界各国的证券市场已得到广泛的认同,已经成为各国公司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项有效制度。我国证券市场发展20余年,社会公众投资者日渐增多,但在有关我国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的法律制度仍缺乏完整、系统地构建。本文就是对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法律制度的一个初步探索。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制度的介绍,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的内涵、与股东投票、一般代理、股东信托区别,着墨于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的演绎与价值评析。第二部分是对境外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的法律考察,分析股权集中型和股权分散型两大委托书征集制度对我国的启示。第三部分是对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可行性与必要性的探索。揭示出在证券市场日益成熟前提下,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有利于调动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而影响国民经济与生活。第四部分从现有立法空白出发,针对实践中的问题提出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的具体建议。对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法律制度的完善,旨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