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会议: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学术丛书——20世纪西方宪政的发展及其变革
会议日期: 2004-09-20
会议地点: 中国山西太原
出版方 :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
作 者: ;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法学院
出 处: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十七届年会》
摘 要: <正>我国在清末以前,户籍制度一直是国家据以征税派役的工具。鸦片战争之后,国门洞开,清政府推行宪政,认识到"宪政之进行无不以户籍为依据,而户籍法编订又必于民法与习俗而成",清政府于1911年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户籍法》。自此,户籍制度由传统征税派役功能而转向个人私权保障、地方自治之依据,以及传递人口信息的功能。虽然1911年《户籍法》随着晚清政府的灭亡而胎死腹中,但其所创立的新的户籍理念却被延
分 类 号: [D631.42 D6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