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王丹舟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税收激进对于企业就像一把双刃剑,给企业未来经营结果带来极大不确定性,高管行为与企业税收激进之间的关系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由于制定高效税收筹划需要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同时还有承担一定税务风险,在缺乏激励动因的情况下,高管通常怠于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而股权激励虽一定程度缓解了这种代理问题,但加大了高管为谋取私利而进行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促使高管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采取高风险的税收激进策略,进而引发隐性税收成本的增加。本文以2007-2013年沪深主板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按企业的产权性质分组检验,对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税收激进程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讨论。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后有更显著的税收激进行为,并且高管获得的股权激励越多,企业的税收筹划更加激进,而在国有控股企业中针对高管的股权激励会使上市公司具有更高的避税水平。本文的结论为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与“十二五”下税制改革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