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范以锦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笔者认为舆论监督的主体是社会公众,客体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与公共利益相关的公众人物,是社会公众运用新闻媒体形成舆论,对权力偏差的行为进行揭露和批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以及政府反腐的力度空前加大,为媒体舆论监督营造了一个全新的环境。在这样的国内形势和环境下,媒体舆论监督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呈现出怎样的特点?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经过研究发现,十八大后媒体加大了对省部级以上官员的监督力度,媒体与政府在舆论监督上的互动更为紧密,监督手段更为丰富,但舆论监督的大环境却有所收紧,这是自下而上监督的无奈。虽然十八大带来了很多改变,但由于我国的政治环境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加上传统媒体的弊端和新媒体发展的缺陷,媒体的舆论监督仍然面临诸多困境。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不足,最重要的是进行制度上的顶层设计,同时立法机关提供法律保护,政府部门管理舆论监督时做到公开、公正、合理、合情,而媒体自身也应与时俱进并加强行业自律。只有多方的协调努力,才能让舆论监督真正有效地落到实处。
分 类 号: [G206 D6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