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戴霞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9条规定“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的权利实现地法律或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密切关系地的法律”,为涉外有价证券的属性、法律适用连接点都创立了法律依据,但尚不能指导司法实践的应用。本文从涉外有价证券概念、发行和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入手,介绍国际条约和主要国家关于涉外有价证券法律适用的立法规定,进而引申立法背后的基础原则,即最密切联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共秩序保留原则;以司法案例为切入点,论述涉外有价证券法律适用在我国的立法发展变化,从定性和法律关系划分上分析不足之处;最后提出明确涉外有价证券的定性,将法律关系分为物权关系、合同关系、侵权关系三方面分别确定法律适用,以期从法律适用角度为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做出贡献。
关 键 词: 涉外有价证券 法律适用法 权利实现地 最密切联系
分 类 号: [D922.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