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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法在我国钢铁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研究

导  师: 杨英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我国目前的企业价值评估大多使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但是成本法多从单项资产相加的角度来评估企业价值,无法衡量各资产的整合效应,也无法把握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体性,收益法过于依赖不确定的预期因素,要求能够合理预测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风险贴现率等,从而增加了主观随意性,特别是对于评估未来发展和收益性波动较大,且波动性难以合理预测的钢铁行业这一典型周期性行业的企业价值时,收益法的适用性降低。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成熟,监管体系和信息披露的完善,为市场法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创造了条件。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我国钢铁行业的上市公司已达74家,可比企业的选择已经具有了一定规模,这为应用市场法来评估钢铁企业价值提供了前提和保障,然而应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主要存在三大技术难点:可比企业的选择,价值比率的选择,价值比率的调整。本文通过对市场法三大技术难点的具体分析并结合钢铁企业特点提出:在可比企业选择上,应该从企业所在行业、规模大小、盈利能力、成长能力、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六大方面来寻找可比企业,并借助主成分分析法综合成分因子得分结果排序来寻找被评估企业的可比对象;在价值比率的选择上,提出用市净率来评估钢铁企业价值最为合适;在价值比率的调整方面,本文借助主成分分析综合成分因子得分结果对价值比率进行适当调整。最后,本文通过相关案例,具体说明如何利用市场法来评估我国钢铁企业的企业价值,以期市场法在我国钢铁企业价值评估中能够更好的应用。

关 键 词: 企业价值评估 市场法 可比企业 价值比率

分 类 号: [F406.7 F426.31 F224]

领  域: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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