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杨丹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我国1997年刑法中大幅增加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符合了全球刑罚轻缓化的发展趋势,但罚金刑执结率低一直困扰着我国法院的执行工作,影响了我国法治社会的良性发展。造成罚金刑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法律、社会等多方面的制度完善,而罚金刑作为全球刑罚轻缓性的代表,如何解决其执行困境势在必行。我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实践,以广东省为例,该省提出监狱协助法院执行罚金刑的执法新模式,是刑罚执行工作的创新尝试,监狱服刑罪犯的罚金刑执结率得到明显提升,这给法院和监狱工作带来积极的效应。这项改革创新有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但在法律依据、工作实践中还存在各方面的缺陷。毕竟此种执行模式仍在初级阶段,不可避免的遇到困难和挫折,本文从司法实践角度出发,全面深入的分析创新执法模式,层层推进,逐步完善各项措施。希望通过监狱的协助给法院执行罚金刑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分 类 号: [D924.1 D9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