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本站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知识中心 > 文献详情
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国际经济一体化视角下的粤港澳经济合作 ——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下的合作为例

导  师: 邱丹阳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20世纪后半叶,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世界各地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也在不断加强,中国亦积极投身于这一进程中。位于中国南方的粤、港、澳三地具有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天然优势,三地的经济合作亦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面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危局,国务院于2008年12月17日审议并通过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并由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1月8日正式对外公布,这是一个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与香港、澳门地区进一步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合作的规划。在《纲要》出台之后,广东省政府又分别与香港、澳门两特区政府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作为对《纲要》确立的合作原则与领域的进一步细化。而深圳前海地区和珠海横琴地区作为《纲要》背景下新时期粤港和粤澳合作的范例项目,肩负着“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以及深化改革开放,进行“先试先行”探索的改革前沿地区的使命,被誉为“特区中的特区”,将在粤港澳合作乃至整个珠三角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在《纲要》原则的指导下,粤港澳问的区域合作将再次迈入一个新阶段。本文通过对《纲要》中关于粤港澳合作内容的分析,作为《纲要》背景下粤港澳经济合作原则与领域进行进一步细化的《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以及《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等重要合作文件的解读,以及通过粤港、粤澳新时期合作的范例——深圳前海地区和珠海横琴地区这两个进行“先试先行”改革探索尝试的“特区中的特区”的合作现状和制度创新尝试,来分析《纲要》背景下三地合作涉及的领域和合作的机制,阐明其对三地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关 键 词: 国际经济一体化 粤港澳经济合作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分 类 号: [F127]

领  域: [经济管理]

相关作者

作者 乔虹
作者 利煌
作者 区婉莹
作者 马俊军
作者 黄兆明

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暨南大学
机构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
机构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
机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机构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相关领域作者

作者 廖刚
作者 张为
作者 张丽丽
作者 张丽娟
作者 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