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邱丹阳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20世纪后半叶,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世界各地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也在不断加强,中国亦积极投身于这一进程中。位于中国南方的粤、港、澳三地具有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天然优势,三地的经济合作亦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面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危局,国务院于2008年12月17日审议并通过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并由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1月8日正式对外公布,这是一个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与香港、澳门地区进一步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合作的规划。在《纲要》出台之后,广东省政府又分别与香港、澳门两特区政府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作为对《纲要》确立的合作原则与领域的进一步细化。而深圳前海地区和珠海横琴地区作为《纲要》背景下新时期粤港和粤澳合作的范例项目,肩负着“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以及深化改革开放,进行“先试先行”探索的改革前沿地区的使命,被誉为“特区中的特区”,将在粤港澳合作乃至整个珠三角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在《纲要》原则的指导下,粤港澳问的区域合作将再次迈入一个新阶段。本文通过对《纲要》中关于粤港澳合作内容的分析,作为《纲要》背景下粤港澳经济合作原则与领域进行进一步细化的《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以及《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等重要合作文件的解读,以及通过粤港、粤澳新时期合作的范例——深圳前海地区和珠海横琴地区这两个进行“先试先行”改革探索尝试的“特区中的特区”的合作现状和制度创新尝试,来分析《纲要》背景下三地合作涉及的领域和合作的机制,阐明其对三地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关 键 词: 国际经济一体化 粤港澳经济合作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分 类 号: [F127]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