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会议: 2006“有机污染物环境化学前沿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研讨会论文集
会议日期: 2006-05-27
会议地点: 北京
主办单位: 中国高等科学技术中心
机构地区: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中心
出 处: 《2006“有机污染物环境化学前沿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研讨会》
摘 要: 以消除POPs污染,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POPs危害为目的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已于2004年5月17日正式生效.公约将首批12种(类)POPs分为三类:需要消除的、需要限制使用的、非故意生产的POPs,分别规定了相应的淘汰削减义务.其中公约第5条明确规定:各缔约方应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以达到持续减少,并在可行的情况下最终消除以二恶英类为代表的、人为来源的非故意生产POPs排放总量的目标. 公约第5条指明减排的核心手段是推行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BAT/BEP),要求缔约方必须不迟于在公约生效的四年内对附件C第二部分的新源采用BAT,并对附件C第三部分的新源以及附件C中所有的现有源促进采用BAT/BEP.
领 域: [环境科学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