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会议: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论文集
会议日期: 2007-11-10
会议地点: 广州
主办单位: 中国法学会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摘 要: 通说认为,世界上最早的国家性保险法起源于公元1535年西班牙卡洛斯一世之法律,后有英国1601年《英国海上保险法》,1681年法国路易十四颁行《法国海事条例》。中国清朝末年,清政府请日本人起草《大清商律》草案商行为编,设有损害保险及生命保险两章,但该法没有颁行。这是中国最早涉及保险的法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1995年6月30日通过,并于2002年修订的。可见,我国保险立法起步较晚,保险业发展较落后,所以我国《保险法》还存在较多问题与缺陷:如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解释、解除等规定有较多不成熟的地方,保险公司一章的规定也存在缺陷,保险业资金的运用受到较大限制等。本文仅就保险合同的无效问题进行具体探析。
分 类 号: [D]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