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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高宗时期的财政制度 ——以宋代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为中心

导  师: 王棣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摘  要: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到底应该如何拟定一个合理的、有效率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向来是中外财政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宋代财政史一直是宋史研究的一个重点和热点,但对中央与地方财政制度的研究还是比较欠缺。本文《南宋高宗时期的财政制度》结合历史学、财政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以南宋高宗时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为中心,从财政制度的基础与条件、财政制度的变迁及其影响三个角度来分析论证此时期财政制度的特征。全文分绪言、正文与结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绪言,简要介绍了学术史与文献综述、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理论框架和内容结构、主要创新与不足。 第二部分为正文,分三章详细论述了南宋高宗时期财政制度变迁的基础、经过与影响。第1章简要论述了南宋高宗时期财政制度与政治、经济的关系,指出这是财政制度的基础与条件。第2章则详细论述了宋高宗时期财政制度变迁的直接原因、高宗前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制度的变化(包括财政收支内容、财政管理方式、财政权力与责任)、高宗后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制度的发展与稳定(包括上供制度的重新加强、总领所的建立、地方提举司制度的完善)。第3章则分析了高宗时期财政制度变迁的影响,即产生了新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载体——南宋二级多元化财政管理体制。 第三部分为结论,通过总结南宋高宗时期财政制度的特点,从而归纳出自己对南宋高宗时期财政制度的认识:即在南宋高宗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军事支出的增加以及版图的缩小,中央政府不得不运用政治权威不断分割原属于地方的财政收入,扩大中央财政收支比重,并设立总领所专门掌管中央大军的军费开支,同时,地方政府的行政事务增多,行政费用也随之增加,但中央政府未增加相应的地方财政预算,且收到的财税却大部分归中央支配,从而产生财政制度的变迁,这又必然会导致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权、责、利的失衡,形成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激励制度。

关 键 词: 南宋高宗时期 财政制度变迁 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

分 类 号: [K245]

领  域: [历史地理] [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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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暨南大学
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
机构 暨南大学文学院中国文化史籍研究所
机构 中山大学
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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