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李旭东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法治国家的“阳光法案”,作为从源头上反腐的利器,已在国(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充分验证。当前,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向纵深推进,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既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必行之举,也是大力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本文围绕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法治化路径选择,分五个部分加以研究。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了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研究现状、研究思路方法等内容;第二部分围绕该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问题,既分析了我国在财产申报制度方面的努力和成果,也对其问题和不足作了讨论。第三部分对美国、俄罗斯、新加坡、越南四国现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实践成效进行比较研究,总结了若干可资借鉴的经验。第四部分对我国确立该制度的两种模式进行讨论,内容包括采用国家法律模式的必要性、立法的障碍及采用党内法规模式的可行性分析。第五部分为推进相关制度建设的具体建议,建议以深度修订现行有关财产申报的相关规定为近期目标,以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为远期目标,以及建立八项具体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
关 键 词: 预防腐败 财产申报 党内法规启动模式 法治路径
分 类 号: [D9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