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官欣荣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工伤保险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竞合问题一直困扰着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尽管最高院对此曾于2003年出台过司法解释,但由于该解释对该问题的处理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因此并未平息相关争论,亦未改变司法实务界同案异判的尴尬局面,不利于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制度的统一。本文旨在在工伤保险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中提出自己的解决思路和建议,推动相关法律的制订、修改与完善,以便更好地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关系。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通过本人曾审理过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引出争议焦点,即工伤保险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竞合时该如何处理,由于缺乏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上下两级法院在处理该竞合时观点不一,出现同案不同判的司法现象;第二章对两种赔偿责任产生竞合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两种赔偿责任在价值定位及功能、责任主体、归责原则及免责事由、赔偿范围和标准、救济程序等方面作比较分析;第三章对我国现行法律及地方性法律文件的相关立法和司法实务的现状及学界观点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认为有必要尽快出台全国性的统一立法,对该问题作出具体明确规定以维护法制的统一及司法的公平正义;第四章从各国现有的四种协调模式入手,对各种模式的利弊予以分析,为我国冲突协调模式寻找有益元素;第五章对如何构建我国工伤保险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模式体系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思路即在我国构建用人单位无过错或一般过失时的替代模式、用人单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的“先工后民”的补充模式、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侵权时的补充模式,并对补充模式差额部分之具体操作和就司法实务中两种请求权之行使可能出现之程序情况提出自己的想法。
分 类 号: [D9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