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李春芳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己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而今世界旅游业不断地蓬勃发展,我国加入WTO后旅游业的全面开放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发展,使旅游业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和挑战,我国旅游业知识产权保护将成为制约我国旅游业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在知识经济时代中的旅游线路的著作权法律保护问题也越加凸显。笔者认为要清楚的认识到旅游线路的创新举措才是推动旅游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动力,而我国旅游产业尚属新兴产业,旅行社的产品主要是旅游线路,也是开发者为旅行社带来的巨大收益。利益熏心的旅游经营者对旅游线路的“克隆”已成为越来越普遍的行为,以至于旅游产品相互抄袭,缺乏个性及吸引力,从而导致旅游市场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存在混乱无序的局面。因此,为了促进旅游业蓬勃发展,必须适用著作权法律制度对旅游线路加以保护。然而,现阶段我国缺乏具有针对性的相关法律保护制度,这已经成为社会中绝对不容忽视的平台。本文中笔者选择旅游线路的概念界定作为研究对象,在充分认识旅游线路构成要素中所涉及独创性问题的分析基础上,透析我国现有的著作权法法律制度适用于保护旅游线路设计成果的缺陷进而分析解决问题,建立旅游线路的著作权保护机制和对旅游线路构成要素的实践探索,完善我国旅游线路法律保护制度的可操作性是研究解决这一现实问题的有效途径。进而保护旅游线路开发者的合法权利,保障旅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关 键 词: 旅游线路 著作权保护 独创性 构成要素 完善对策
分 类 号: [D9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