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本站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知识中心 > 文献详情
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与司法认定 ——从蔡某职务侵占罪案谈起

导  师: 徐松林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该条规定由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的第10条规定发展演化而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的案例日益增加,通过立法保护企业的财产权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职务侵占罪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于1997年作为一个独立罪名被正式规定在《刑法》中。虽然《刑法》第271条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规定较为明确,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着许多争议与问题。因此,系统地研究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与司法认定,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将以一个职务侵占罪案的案例分析为切入点,系统地梳理、研究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理论,努力探析司法实践中职务侵占罪认定的重点难点,力求对职务侵占罪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参考。本文正文主要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介绍职务侵占罪的概念、法律规定、案例的基本情况;第二章至第五章主要论述的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几个方面的内容,在这些章节中,笔者将对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和司法认定中的重点难点进行剖析,力求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关 键 词: 职务侵占罪 犯罪构成 司法认定

分 类 号: [D924.393]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相关作者

作者 谢婉莹
作者 许海娟
作者 闫雨
作者 杨鸿
作者 李青萍

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中山大学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机构 中山大学法学院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机构 暨南大学

相关领域作者

作者 康秋实
作者 廖伟导
作者 廖芳
作者 张万坤
作者 张光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