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会议: 中国法律史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论文集
会议日期: 2012-11-10
会议地点: 中国海南海口
出版方 : 中国法律史学会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中国法律史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
摘 要: <正>宋元明清时期,经过五代十国的动荡,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宗族析分为小家族,家族组织以同宗共财的方式保持着宗族对基层社会组织的管理。国家基层政权一方面加强对乡以下的控制和引导,另一方面充分通过乡绅以伦理教化为特征的重要管理方式,协调生产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管理家族间的纷争事务,并直接干预处理家族内部的轻微违法行为。基层政权一方面通过任命乡间长老担任职务的方式,使长老职务带有处理公共事务的性质;
分 类 号: [D929 D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