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长兴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法律维权意识的提高,水库泄洪损害赔偿问题日渐引起关注。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仅水法和民事法律的相关条文对此类侵权损害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使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笔者通过将水法和民事法律的理论和我国水库泄洪管理的实践相结合,对水库泄洪损害赔偿责任问题进行了研究。 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阐述了我国水库泄洪损害赔偿问题研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笔者研究目的并介绍了本文研究该问题的方法。 第二部分水库管理及其泄洪的相关水法规定。详细介绍了我国水库水资源管理的现状和管理权属的水法规定,并对水法中有关水库泄洪管理的具体法律条文进行了列举和阐释。 第三部分泄洪及其损害的情形。根据法律分析的需要将泄洪和泄洪损害的情况进行了分类和法律因素分析。并结合具体案例分别就不作为泄洪行为和作为泄洪行为的损害进行了阐释。 第四部分水库泄洪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对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归责原则对三种泄洪行为进行了可归责性的分析。 第五部分水库泄洪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运用基于过错责任的侵权责任构成四要素即加害行为、损害、因果关系及过错等方面对水库泄洪行为的侵权责任进行分析。 第六部分水库泄洪损害的赔偿责任方式。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条规定,分别阐述了水库泄洪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七部分结语,总结了现阶段解决水库泄洪损害纠纷的法律途径,并对今后我国健全完善关于水库泄洪损害行为赔偿的有关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