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张炳才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公司治理问题的提出源于现代公司法人产权制度下,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的核心是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来解决公司外部股东和内部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保证代理人根据公司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行事。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层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等职业判断或规划交易事项等经营手段,对以经营业绩为基础的会计信息进行加工,以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及其决策的会计行为。 中国上市公司长期存在股权分置现象,即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暂不上市流通,在股权结构安排上存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分离的现象。这种局面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导致上市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在客观上形成了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分置。为消除股权分置带来的种种弊端,中国于2005年开始实行股权分置改革,监管部门期望通过逐步将非流通股转变为流通股来改善上市公司的微观治理结构,同时激活公司控制权市场来提升整个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 本文研究中国上市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监事会特征及管理层特征等因素与盈余管理的相关性,通过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前后两者相关性的变化进行比较、实证分析,进而总结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效果并提出相关建议,包括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健全监事会制度、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经理人激励约束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