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徐正春;吴志敏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农业大学
摘 要: 上世纪末,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而对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人们的生态意识日益加强,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广东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外向带动、科教兴粤、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林业是联系环境与经济的纽带,发展林业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采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广东省公共财政体制下的林业投入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地研究。从林业的地位、特点及其发展的投入需求出发,研究如何实践公共财政。从目前财政对林业投入的“越位”与“缺位”着手,重新界定了公共财政对林业的投入保障范围,从林业的弱质产业属性出发,提出公共财政对商品林建设和林业产业建设等应该给与适当的政策扶持,其中重点在于实行轻税赋政策;确立了广东林业公共财政投入模式要从投入范围、投入总量与结构、投入层次与监管等方面入手进行;构建了对林业投入资金的运行进行监管、控制的模式。 从理论以及实践两个方面出发,本文推导、论证了林业在公共财政体制中的合理定位。将公共财政理论与我国国情、林情相结合,创造性地研究构建了公共财政对林业投入模式。 为确保林业公共财政的投入符合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政府要加大对林业的扶持力度,确保各级财政对林业的投入是林业建设的必要条件,尽快确定广东林业公共财政投入范围,将公共财政的资金要根据我省的具体情况进行总量和结构上的估算,对资金进行合理的再分配。构建广东林业公共财政投入的监管体系也是当务之急,按照资金的运动规律及内在要求,对其加强监管与控制。
分 类 号: [F316.20 F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