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沈洪涛
学科专业: L02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在环境事件日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本文以信号传递理论和合法性理论为基础,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双重视角对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进行研究。在已有的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关系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讨了环境表现水平、公司性质以及信息类型对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关系的影响。本文以我国2008-2010年沪深两市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实证检验,发现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U型关系。如果进一步考虑公司性质则会发现,当环境绩效处于低水平时,国有企业对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关系的影响作用要显著高于非国有企业;但在环境绩效处于高水平时,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对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关系的影响作用不存在显著差异,说明国有企业受到的合法性压力显著大于非国有企业。从信息类型来看,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数量和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存在差异,当环境绩效处于低水平时,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数量负相关;当环境绩效处于高水平时,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正相关,说明环境绩效较差时,企业通过披露环境信息进行“辩白”,当环境绩效较好时,企业通过披露环境信息进行“告白”。本文的研究弥补了我国现今对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关系研究的不足,推动学术界对两者关系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促使相关学者对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多重复杂关系进行深入研究,为各利益相关者做出科学的判断和决策提供依据。
分 类 号: [X321;F275]
领 域: [环境科学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