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崔毅
学科专业: L02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自愿披露,是相对于强制性信息披露而言,是指在强制性披露的规则要求之外,公司管理层自主提供的关于公司财务和公司发展的其他相关信息。对投资者来说,盈利预测的披露会有效降低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从而能做出更加理性的经济决策;对IPO公司来说,盈利预测的披露能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号,表明管理者的信心IPO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从而获得更低的资本成本;对于整个资本市场来说,盈利预测信息的披露有助于降低总交易费用,提升市场有效性。我国从2001年3月15日起实行盈利预测的自愿披露制度,相比于在此之前的强制披露制度,自愿披露制度安排既能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又能够兼顾盈利预测具有内在不确定性、风险性的特点,缓解企业管理当局的披露压力和机会主义行为,以促进市场效率。本文对在盈利预测自愿披露制度下,IPO公司为迎合盈利预测而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进行了研究。本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并深入分析了在自愿披露制度下IPO公司披露盈利预测以及在披露盈利预测后为迎合盈利预测而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同时探讨了公司契约与治理环境等因素对该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并选取2001年3月15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的IPO公司为样本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盈利预测正向差异的IPO公司存在为迎合盈利预测而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同时相比没有披露盈利预测的公司,披露盈利预测的IPO公司更有可能进行盈余管理。民营IPO公司为满足盈利预测而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更高,但企业规模的影响则不明显。研究还发现外部独立董事比例(IND)高的公司,为满足盈利预测而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更高;而财务杠杆水平(LEV)能对IPO公司为迎合盈利预测而进行的盈余管理有积极的抑制作用;但不能认定股权集中度能对IPO公司为迎合盈利预测而进行的盈余管理产生影响。
分 类 号: [F275;F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