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张文方
学科专业: L04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广东是全国的农业大省,也是农业灾害严重的地区之一。在全国44种主要自然灾害中,广东占有40种,几乎无灾不有,每年发生自然灾害的频率达20-30次,高的年份达50次,每年农作物受灾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50-70%,每年农业因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几十亿乃至上百亿元以上。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具有高度的产业相关度,一旦萎缩,不仅人民温饱难以得到保障,其他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受制约,从而引起整个国民经济乃至社会的动荡。为了有效降低农业风险,减少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平稳发展,不少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广东省农业保险发展经历了曲折的历程,实践证明,只有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才能找到出路,近年来中央每年1号文都提出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问题,广东省近年来也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但进展缓慢,试点工作成效不显著。究其主要原因就是政策性支持没有法律保证,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然而,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主要是政府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不力。本文在认真分析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缓慢发展原因是法律制度缺失、政府推进立法工作不力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国外政府推进农业保险的立法经验,结合广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综合运用行政管理学、农业保险学、立法学、农业经济学等理论,站在行政管理学的角度,从政府职责角度上如何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开展深入研究,以期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逐步解决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重要性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矛盾,为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本文分为五章,第一章:绪论。简要介绍研究的背景与意义,研究的相关现状,研究的思路与本文框架,本文主要研究方法;第二章:本文的主要概念和相关理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的政府职责和相关的重要理论进行研究分析;第三章: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缓慢发展。分析我国、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及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提出广东省政府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刻不容缓;第四章:国外政府推进农业保险立法的经验与启示。主要分析美国、加拿大、日本和菲律宾政府推进农业保险立法情况;第五章:广东省政府有力有效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的主要职责。理论结合实际,借鉴国外经验,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提出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的政府职责。最后部分是结论。
分 类 号: [D922.284;D927;F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