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彭世忠
学科专业: C01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审前调解制度可以很大限度的调动、运用司法资源参与和协助调解,达到高效、成批的化解矛盾纠纷以及实际有效的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法院压力等效果。以往打个官司少则数月多则数年,漫长的诉讼过程让老百姓望而生畏,但是一旦审前调解程序得到良好的落实,立案的官司就有可能迅速在一周内结案,实践中甚至有半日结案的速度。审前调解制度是“司法为民”的一种具体体现,但作为一项新生的制度必须得到群众的充分认识及接受,只有老百姓认可的制度才会拥有夯实的社会基础。调解是纠纷的重要解决方式之一,本文主要就建立我国民事审前调解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述并分析,并借鉴了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以及国外相关制度的有益经验,拟对建立我国民事审前调解制度进行思考,以期提高办案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缓解法院审判压力;并对我国传统的“调审合一”进行合理怀疑,提出调审适当分离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审判权在审前准备阶段的扩张,避免当事人自由意志受到审判权的干涉,实现有限司法资源的高效利用。从研究方法来看,本文通过比较分析、理论分析等方法,将我国的审前调解和国外的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将国内与审前调解制度相似的制度进行比较如诉前调解制度,诉外调解制度等等;除了介绍审前调解制度的基本理论外,还对其存在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其正当性进行了探讨,并结合实践情况进行实践操作上的探索,把各地法院实施审前调解的成功经验进行了总结和思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审前调解制度的构建思考。
分 类 号: [D9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