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家林
学科专业: E0302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自杀行为在很多研究中被归类为暴力行为——对自己所施行的暴力,自杀新闻从而也被归类为暴力新闻的一种。精神分析心理学创始人弗洛伊德在他的侵犯动机先天论中提出,人类对于暴力有着天然的兴趣。正因如此,自杀新闻从来都是媒体不能放过的领域。而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由社会矛盾引发的自杀新闻更是媒体追逐的热点。一边是人类的本能和新闻的本质属性,一边是可能存在的“维特效应”;一边是冷冰冰的社会矛盾,一边是柔软而又敏感的人的内心;一边是同情,一边是客观理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媒体应当如何实践,才能实现负面新闻的正面影响?这些将是本文讨论的话题。本文依托“议程设置”“新闻专业主义”“社会责任论”等新闻学和传播学理论,以及“健康传播”“希望新闻学”“自杀多因素理论”等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和医学的相关研究成果,运用文本分析、个案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富士康坠楼事件中境内外主要媒体的报道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在社会转型期这个历史背景之下,媒体应当在遵循新闻专业主义所倡导的客观和理性的基础之上,进行议程设置,在全社会倡导积极向上的情感;在反思社会的同时,向公众传播健康知识。论文最后还从个人和社会的角度,对此结论进行了价值和意义分析,认为只有遵循这些原则,自杀报道才能实现积极的社会影响。
分 类 号: [G212]
领 域: [文化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