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谢地
学科专业: C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吉林大学
摘 要: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和法治环境的逐渐完善,民众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接近法律,在经济活动中引发的争端与纠纷越来越多地诉诸于以司法为代表的争端解决机制。然而,在现今中国,司法权力寻租和司法腐败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司法腐败不但严重践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影响了司法在民众心中的权威和公信力;同时也给我们的司法反腐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司法机关和学术界都对司法腐败相关问题进行着深入的研究工作,本文正是从法经济学的视角透析司法权力寻租与司法腐败的原因、危害和治理对策。本文以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有别于传统法学界对司法腐败问题的研究范式,从司法在争端解决机制中垄断地位形成的原因出发,结合对诉讼当事人的成本——收益分析和法院司法成本构成的探讨,用博弈论的相关理论分析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在诉讼活动中的寻租——设租活动。笔者用垄断厂商模型解释法院如何制定高昂价格以实现对权力租金的攫取,高昂的诉讼价格和司法服务成为了诉讼门槛过高的重要原因。此外,笔者用信息经济学和公共选择学派的“政府失灵”理论分别对律师在司法腐败活动中的“中介”身份及现存司法体制的缺陷进行了分析。另外,通过对我国的司法腐败现状和特点进行调查研究工作,笔者认为司法腐败的危害在于:以有失公正的审判扭曲实体权利安排,影响了经济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导致法律和经济两个市场的双重低效。在牺牲社会正义的同时,又带来了严重的负外部性和社会福利损失的扩大。针对司法权力寻租和司法腐败的治理对策,笔者提出了将司法改革与“制度反腐”相结合,以节省交易成本和司法腐败的社会成本最小化等目标出发,提出了司法反腐相应的制度设计:引导和规范可替代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建构高效的司法监督机制等等。司法反腐也要从成本——收益分析考量,以保障制度设计的切实高效。总而言之,本文旨在通过法经济学的特殊视角,对司法权力寻租和司法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社会的危害和对该问题的治理对策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研究。笔者希望在借鉴前人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以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对司法腐败的相关问题进行有别于传统法学工作者的解释,并在该问题的基础上对经济与法律、正义与效率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思考,以期待对司法权力寻租和司法腐败的治理对策在具体制度安排上另辟蹊径,以更为经济和效率的手段对司法腐败进行预防和惩治。借此,笔者由衷希望能针对这一问题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领域奉献自己一份绵薄之力。
分 类 号: [D926]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