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李良成
学科专业: L04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腐败是一个毒瘤,直接破坏了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腐败的蔓延会侵蚀党风和社会风气,严重危害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腐败行为会蚕食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导致政治权力失去认同,使得国家无力实施自己的法律和法规,从而引起社会的不稳定,甚至造成社会制度的变迁。因此,能否抑制行贿受贿的腐败行为,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繁荣。香港廉政公署的出现,建立了香港自己的反贪倡廉体制,它的有效运作,构建了成功的香港廉政模式。而我国大陆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不断出现。腐败问题如不能得到有效地消解,未来中国就将步入发展性困境。所以,反腐败已成为新世纪中国实现跨越式发展所必须经历的重要课题。虽然经过了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大陆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其中的反腐倡廉制度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因为反腐败斗争存在许多共通特征,同时,香港与祖国大陆一衣带水,双方的人文背景和社会背景最为接近,所以,通过对比研究香港与中国大陆的廉政制度,可以为我们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反腐倡廉建设机制提供宝贵意见。本文从机构设置、制度预防、廉政立法、贪污惩治、廉政教育和监督机制等方面分析双方的差异,得出各自在廉政建设方面的特点。在此基础上,结合大陆目前反腐倡廉建设的现状,揭示大陆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不足,进而提出香港廉政制度中对大陆反腐倡廉建设有意义的几点启示,包括保证反腐机构的独立性,使其具有足够的权力和权威;对反腐倡廉进行立法,以法肃贪反腐;建立执法、预防和教育“三管齐下”的反腐败运作方式;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制约网络;加强对举报者的保护等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措施。
分 类 号: [D630.9;D67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