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徐振贵
学科专业: E0105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曲阜师范大学
摘 要: 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元杂剧是一颗璀璨的明星,其内容之广、数量之多,堪称一代文学,与古希腊悲剧、印度梵剧并肩。在人物题材的选择上,元杂剧涉及到方方面面,不仅仅包括社会政治剧、历史现实剧等传统题材,它还以广泛的视角深入到了下层民众,特别是广大的女性群体,创造出了大量的不同地位、不同形象的女性,她们犹如一颗颗明珠,散落在元杂剧各处,显现出当时女性的风貌,串联在一起便可窥见元杂剧作家的女性观。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的进步要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衡量”。自从五千年前母系社会被取代,男子们便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建立起了他们的统治,统治的对象便是广大的女性群体。在男女两性对立的社会中,男性是统治的一方,女性则代表了隐忍和服从。元杂剧作家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出身于他们笔下的女性形象也自觉不自觉的染上了男权文化的色彩。元杂剧中的未婚少女形象更多的是从其在婚姻中所承担的义务来塑造的。因此,其中的未婚少女在婚前表现出的大胆追求与主动进取,并不是对所谓爱情的渴望,而是对婚姻的要求,即渴望摆脱父家的枷锁回归到在其意识中相对自由的夫家状态。这实际代表了男人们的愿望,在男女两性中,越是积极的一方实际上越是被动,越是消极的一方便越是主动。元杂剧作家对于家居状态下的已婚女性的塑造,主要是从传统文化中对于女性的社会性角色定位方面来进行的。即以贤妻、良母、孝妇作为女性的文化识别符号,此三类角色定位分别承担不同的社会性期待。她们被排斥在社会之外,终身服务的对象是男人和家庭。她们遵循“妇者,服也”的教训,恪守妇道,以顺从为第一要务,活着就是为了相夫教子,没有自己的思想,以男人的意志为意志,以男人的思想为思想,以男人的意愿为意愿,�
领 域: [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