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徐瑄
学科专业: C0105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滑稽模仿原是版权法下特有的概念,指对他人作品进行转换性使用,通过形成反差的比对达到幽默、讽刺、评论的目的。滑稽模仿作为版权法下合理使用得到了较多研究,但是滑稽模仿的对象不仅仅限于作品,在商标领域也广泛存在。本文通过商标与作品权利范围的对比,总结出了驰名商标滑稽模仿的概念和特征。驰名商标滑稽模仿是否能成为商标制度下的合理使用?本文首先从三个方面分析了驰名商标滑稽模仿的合理性,分别得出结论:滑稽模仿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滑稽模仿与商标权本质上不相抵触;滑稽模仿与商标制度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价值目标上具有一致性。驰名商标滑稽模仿的合理性成为其应受法律保护的基础,但是滑稽模仿是一把双刃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伤及他人的商标权。如何在滑稽模仿与商标权之间做到利益平衡?本文从商标权权利范围角度分析认为未用作识别商品来源的滑稽模仿不应构成商标侵权,即使当作商标使用的滑稽模仿也不应一律视为商标侵权,而应在个案中在保护公众言论自由与商标权之间寻求利益平衡。传统理论归纳出若干判断商标混淆和商标淡化的因素,本文认为商标滑稽模仿作为一种特殊行为,因其含有表达自由的利益同时又可能具有侵权的因素,在判断商标混淆或商标淡化时就不应该把滑稽模仿与传统被诉商标侵权行为等量齐观,而应该在运用传统的商标侵权若干判断因素时充分考虑到滑稽模仿的特殊性。
分 类 号: [D9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