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邹传教
学科专业: L04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江西财经大学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日益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治理已经成为国内外普遍关注的一个领域。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先天脆弱的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努力解决资源不足的矛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针对发展过程中矛盾的冲突和环境的恶化这一现实,政府大力推动相关公共政策的实施,力图通过管制等手段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效果不佳;在经济外部性理论的指引下企业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另一主体,其参与自愿性环保项目的动机和绩效有待提高、搭便车现象有待克服;而对于广大公众来说,我国公民的主体意识淡薄,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即保护环境的思想还没有成为大部分公共管理者的意识,还远远不能成为他们自觉维护的社会价值。而非营利组织是现代公民社会的核心,它有效补充了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的内在缺陷,其作为连接公众和决策者的桥梁正通过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对生态环境治理这一复杂领域必须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在多元化机制中的带动作用。本文综合运用了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从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活动出发,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主要包括五大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等;第二部分阐述了生态环境治理和非营利组织的相关概念、特征等,为下一步研究生态环境治理的新模式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分析了目前非营利组织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现状、问题及原因;第四部分回顾了目前生态治理的一些模式,为新模式的研究和构建奠定基础;第五部分为全文的核心部分,通过研究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关系给予定位,全面、创新的提出了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的理论探索——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生态环境治理的规制需要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来制定和执行,生态环境治理的理念也需要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去倡导,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的努力程度决定了生态环境治理的绩效,决定着治理目标能在多大程度上得以实现。政府的引导作用、企业的自愿参与、公民的环保意识都需要在非营利组织的调和下得以激发。由此可见只有优化主体及其之间的关系,才是新模式构建的核心,是本文研究的价值所在。
分 类 号: [C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