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秦前红
学科专业: C0103
授予学位: 博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
摘 要: 论文旨在通过对洛克、黑格尔和马克思宪政理论的分析,揭示出国家制度的设计如何从单纯地限制政府权力发展到注重宪政的社会基础、特别是宪政的物质基础,同时展现出洛克式的自由主义和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之间的传承关系。除导言和结语之外,论文分为四个部分。导言简述了现代宪政的三步曲,即从以特权为依据的中世纪宪政向以普遍性人权为基础的近代宪政的过渡,近代宪政因忽视社会领域的专制性权力而招致的主要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的反抗,在民主政体下通过基本权利的扩展、将对于包括来自政府和来自社会的所有专断性权力的反对包括进现代宪政的内容。导言最后陈述了选取洛克、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宪政与社会理论进行研究在当代中国的意义。第一章“近代宪政与洛克的古典自由主义”。第一节“霍布斯和洛克之间的阶级政治理论”,通过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波利比阿的以阶级为基础的国家学说的介绍,展现出以洛克为代表的政治平等主义在政治理论上的革命性;第二节“洛克的宪政思想”,分析了洛克的知识论与个人主义和自然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展现出洛克不彻底的经验主义对国家理论的影响,最后介绍了洛克对于近代宪政中的两个最重要的内容——财产权和对父权的否定——的论证;第三节“近代宪政的基本内容与洛克式自由主义”,分析了近代宪政的最基本的要求(以普选权为基础的议会制、基本人权、权力分立、实质性法治观、市场经济模式)的内在含义,揭示出这些基本要求全都与洛克式自由主义有着本质的联系;第四节“斯密对洛克的补充”,阐述斯密的经济学分析对于洛克理论的正反两方面的意义,即在以市场自足理论对洛克的自由主义宪政理论提供支持的同时,斯密的经济学中的阶级观却否定了洛克的自然状态和暴露了近代宪政的资产阶级本质,从而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提供了思想资源;第五节“卢梭和另一种个人主义”,介绍了卢梭从内在分裂的个体演绎出的以共同体为前提的个体主义,以及这种个体主义赋予自由、理性、道德和法律诸概念的特殊含义。第二章“精英统治和黑格尔的普遍阶级”。第一节“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和国家”,分析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实质及其社会意义,介绍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的基本内容,包括市民社会的阶级构成和基本环节,揭示出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实质在于市场资本主义和传统的封建主义的妥协,最后分析了黑格尔的国家观的逻辑缺陷;第二节“阶级在宪政中的位置”,介绍了黑格尔的农民阶级、产业阶级和官僚阶级对于君主立宪制度的意义,揭示出黑格尔之依赖于官僚阶级的宪政观的内在矛盾;第三节“黑格尔的意义”,指出了黑格尔的宪政观对于宪政理论的贡献,即将民族国家以及社会分层纳入宪政的事业,并且为马克思的思想提供了基本的概念和理论框架。第三章“马克思的哲学与历史学中的资产阶级宪政”。第一节“近代宪政与个体的分裂”,阐述了马克思哲学中的人的解放之路,即从质朴的希腊社会到“不自由的民主制”的中世纪,再经过宪政国家的阶段,最后达到共产主义;第二节“宪政在经济史观中的位置”,解释了马克思的经济史观的成因,以及经济史观中的核心概念(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基本含义,揭示了宪政在经济史观中的意义;第三节“政治经济学和资产阶级社会的命运”,简述了对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经济学结论,指出了马克思本人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诊断的游移之处。第四章“马克思的阶级与宪政理论”。第一节“马克思的阶级概念”,介绍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波利比阿和斯密的阶级概念,分析了马克思的两种阶级观,即经济史观中的阶级观和政治层面上的阶级观,评析了这两种阶级观之间的矛盾;第二节“马克思对现代宪政的阶级分析”,分析了马克思关于资产阶级社会必然会从议会制过渡到帝制、以及马克思关于人权(特别是劳动自由)如何意味着资产阶级的专制统治的结论;第三节“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在革命还是改良、无产阶级的革命还是领导无产阶级的革命、阶级大决战还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等阶级革命的路径问题上展开分析,最后阐述了马克思对未来政治制度的基本构想。最后是结语,简述了苏联社会以及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宪法和阶级的基本面貌。
分 类 号: [D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