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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的公立高校教师良性心理契约研究

导  师: 魏红英

学科专业: L04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汕头大学

摘  要: 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是影响公立高校教师心理契约的重要因素。本文首先探讨了公立高校教师的心理契约现状,然后分析了公立高校教师心理契约违背的体制根源,并运用委托代理等相关理论从完善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角色的角度,探讨了构建公立高校教师良性心理契约的途径。心理契约是组织与员工之间隐含的、未公开说明的相互期望的总合。良性的公立高校教师心理契约应该既能满足教师的期望——合理的工作任务、良好的薪酬福利、被公平公正地对待等,又能促进公立高校教书育人、科研创新、服务社会的使命实现。目前,公立高校教师的心理契约还不能达到这种水平,心理契约不契合与心理契约违背的现象普遍存在,对教师期望的满足和高校使命的实现都造成了负面影响,出现这种问题的组织根源是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的高校行政化。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对公立高校教师心理契约的影响巨大。就高校外部而言,政府对大学统得过死,高校之间等级分明,这种全面控制与严格分层的直接后果就是大学自主权削弱、惰性增强、管理变成了奉命行事,围绕政府的指令与计划转,没有条件与动力去关注教师的心理契约。就高校内部而言,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对公立高校是集举办权、办学权、管理权于一身,控制公立高校生存发展的各种资源,通过党政领导负责的科层制对高校内部实施管理。在这种条件下,公立高校内部管理决策官僚化,行政权侵蚀学术权,在以行政权为中心的组织中,教师的心理契约亦被忽略。论文最后讨论了在政府角色转变的前提下,公立高校教师良性心理契约的构建途径。现代大学制度是公立高校的发展方向,在现代大学制度中,政府相对于高校应该扮演宏观调控者、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在这种新的角色关系下,构建公立高校教师良性心理契约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健全委托代理关系、实施管理问责制和教育职员制度、建立高校内部行政权、学术权、学生参与管理权的制衡机制;在具体管理方式方面,政府应该为公立高校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和公共服务,高校则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准确了解教师需要,以双赢、公平透明为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柔性管理,加强对公立高校教师心理契约的动态管理。

关 键 词: 心理契约 行政管理体制 公立高校

分 类 号: [G647.2]

领  域: [文化科学] [文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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