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符启林
学科专业: C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预告登记制度作为物权登记的一种特殊形式,在维护不动产交易秩序、保护债权人利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它以风险防范见长。大陆法系很多国家和地区设有此种制度,而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是新生事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对该制度的认识还不够,很多深层问题尚未涉及,很多细节问题都被忽略。本文将对该制度相关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对德国、日本、瑞士和我国台湾地区的预告登记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力图取得全面的乃至突破性的认识,并探讨其在我国的构建、完善与适用。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预告登记制度相关法理的分析。从预告登记的历史渊源开始,通过相关的概念介绍,着重分析了预告登记制度与本登记制度、异议登记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的区别联系,分析其临时性、法定性、从属性及非强制性的特征。对于预告登记的性质,有担保手段说、保全措施说、物权说、债权物权化说等等。并从物权变动模式,法律和经济方面分析了预告登记制度的价值。第二部分是分析德、瑞、日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预告登记制度。从各国预告登记制度的的适用范围,效力、发生条件、变更与消灭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从分析中进一步加深了对预告登记制度的认识。第三部分是完善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建议。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规定了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发生、效力、失效等问题,内容相对完整,具有积极意义。但也有不完善之处,通过对其他国家预告登记制度的分析,提出以司法解释或专门的不动产登记法的形式来予以完善,并明确完善的具体方式。
分 类 号: [D9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