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袁泉
学科专业: C0109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摘 要: 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日益频繁,国际商事仲裁做为一种解决跨国商事争议的自治机制,由于其高效,专业,自治等诸多优势,越来越受到当事人的青睐,国际商事仲裁在诸多解决跨国民商事争议的途径中其地位越来越重要。而在国际民商事仲裁中,有个核心问题正是国际民商事仲裁实体法适用的问题,它较国际民事诉讼准据法的确定更为灵活复杂。实体法是确定争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适用的准据法,对当事人来说是最关键的,也是判定争议是非曲直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仲裁庭据以作出裁决的支配仲裁案件的实体法律,是判定争议是非曲直的主要法律依据,对争议的最终裁决结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如何确定和适用仲裁的实体法,是国际商事仲裁的核心问题。它直接约束着仲裁的结果,影响着仲裁当事人法律上的切身利益。探讨国际民商事仲裁的实体法适用问题是很有价值和意义的,本文采取价值分析,历史分析,实证比较等方法,从国际民商事仲裁的历史,价值取向,实体法适用的主要原则,实体法适用的规则和强行法等多个角度出发,对国际民商事仲裁的实体法适用做详细的讨论,并着重提出国际民商事仲裁的价值取向里效益优先于公正,意思自治原则为首要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为辅助原则,公平善良原则为特殊原则,并将基本原则与具体规则的适用相结合进行深入分析,以其对国际民商事仲裁实体法适用的问题有个全面深入的理解和观点。
关 键 词: 国际商事仲裁实体法 冲突规范 直接适用的法 意思自治原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
分 类 号: [D9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