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章武生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复旦大学
摘 要: 调解是解决争议双方矛盾的有效方法,也是防止矛盾激化的重要途径。调解种类繁多,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法院调解,二是社会调解,社会调解主要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文章主要对法院调解制度进行研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关法院调解和法院和解的有关内容,寻找与我国在非讼化调解方法上可以借鉴的内容,逐步推动我国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的完善和提高,同时,也便于了解其他国家在司法ADR上的内涵。文章共分四章。第一章主要对我国法院调解的基本概念、特征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论述后续问题作好铺垫。第二章主要介绍美国、德国、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法院调解和法院和解的基本情况,分析各自的优缺点。第三章阐述我国法院调解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将法院和解、非讼化调解与我国的法院调解相结合,分析、研究,寻找结合点,取其精华、取其糟粕。第四章在现有的非讼化调解模式的基础上,联系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提出重构法院调解机制的设想,在我国非讼化调解领域进一步寻求突破口,为社会矛盾的化解提出初步构想。
关 键 词: 诉讼调解 诉讼和解 非讼化调解 诉前调解 司法
分 类 号: [D925.1;D926.2]